魅力书屋 > 都市小说 > 卧底入狱?我直接整顿监狱法则 > 第二百六十四章 律师
“成了?”刀疤辉也停下了手里的活计,隔着两个工位,用口型无声地问了一句。
林燃没有回话,只是微微点了点头。
那一刻,刀疤辉的眼角狠狠地抽搐了一下。
在监狱里混了这么多年,他太清楚这两个字的分量了。
一个背着运毒重罪、被判了十年的犯人,居然真的把案子翻动了。
这已经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了。
自己这老大简直是神!
而林燃却比他们想象的要沉静。
接下来的几天,他表现得比任何时候都要低调。
他每天照常去车间转一转,照常去阅览室看书,甚至去医务室换药的时候,也只是跟苏念晚交换一个彼此心照不宣的眼神,绝不多做停留。
越是到了这种时候,越不能出半点差错。姚永军那头隐藏在深水区的史前巨鳄,随时可能因为水面的异常波动而张开血盆大口。
那个即将空降的新监狱长,更是一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他在等。
等中院的法官来提审。
等一个机会,让法院开庭辩论,两世挣扎,自己终于有机会站上那个被告席,为自己辩论了。
他甚至已经隐约看到命运的齿轮,在涩滞了这么多年后,终于开始撬动了。
然而,打破这种死寂的,并不是法院的公务面包车,而是一个极其突兀的通知。
周四下午,林燃正在库房里清点新到的一批被服。
库房的铁门被人敲得震天响。
“林燃!林燃!”
是狱政科的一个年轻管教,姓刘。
平时跟林燃没什么交集,说话总是公事公办的腔调。
林燃放下手里的账本,拍了拍手上的灰尘,走到门口。
“有事?”
“收拾一下,跟我去会见室。”
小刘管教看了一眼手里的登记表,语气里带着一丝明显的诧异,“你有律师会见。”
林燃的脚步猛地一顿。
“律师?”
怎么可能有律师来找自己?
他的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死结。
这是2002年年初,这不是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”的十几年后!
此时绝大部分犯人,根本没有请律师的想法和意愿。
社会上的主流思维还是“律师无用论”,律师最多也就是“提篮子”、“搞勾兑”的。
在监狱里,除了极少数家里不缺钱的犯人会请个律师外,绝大多数人这辈子都不会在会见室里看到西装革履的律师。
更何况是他林燃。
他家里什么情况他再清楚不过。
前世他瘫痪在床,母亲每次来探监,连一碗几块钱的清汤面都舍不得吃。
父母为了他那个案子,早已经掏空了所有的积蓄,甚至连唯一的房子都抵押了。
这一世因为自己重生后,在监区当了老大,还弄了些钱,甚至能补贴点家用,情况稍微好点。
但他们也绝对不可能,也没有能力去外面给他请一个能进监狱来会见的律师。
秦墨?
不可能。
秦墨如果想传消息,有寻呼台的密码本,有亲情会见。
她绝对不会蠢到凭空捏造一个“律师”的身份,这在监狱的审查系统里,是经不起查的破绽。
如果不是父母,也不是秦墨。
那是谁?
一股比这深秋的风还要刺骨的寒意,顺着林燃的脊椎骨一路窜上了后脑勺。
姚永军。
这是林燃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名字。
他被发现了?他递出去的那份材料,不但惊动了谭副院长,也惊动了姚永军留在法院系统里的暗桩?
“愣着干什么?走啊。人家大律师在外面等了半个多小时了。”小刘管教不耐烦地催促了一句。
林燃深吸了一口气,将眼底所有的情绪瞬间收敛得干干净净。
“走吧。”
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。他倒要看看,这唱的是哪一出。
穿过长长的走廊,经过三道铁门,林燃被带到了行政楼一楼的特殊会见室。
这种会见室不是那种隔着厚厚防弹玻璃、用电话机通话的普通探监室。
中间只隔着一张长条桌,专门用于律师阅卷和询问当事人,旁边有一名狱警负责监听和记录。
门推开。
林燃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桌子对面的那个男人。
大约四十岁上下,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深灰色西装,里面是雪白的衬衫,没有打领带,领口微微敞开,透着一股随性但又极其严谨的精英气质。
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鼻梁上架着一副精致的金丝边眼镜。
镜片背后的眼睛并不锐利,反而带着一种温和、甚至有些悲天悯人的光芒。
看到林燃进来,男人立刻站起身,动作干练利落,甚至还主动伸出了右手。
“林燃,你好。”
男人的声音醇厚,带着明显的安江本地口音,但吐字极其清晰,“我是吴建明。”
林燃没有去握那只手,只是冷冷地看着他。目光像刀子一样在吴建明身上刮过。
没有公文包里那种常年塞满卷宗的臃肿感,手指干净,指甲修剪得极为整齐,没有长期握笔留下的老茧。
这人不经常跑看守所和监狱这种脏地方。
那可能不是刑案律师,做民商事的?那为什么来找自己?
林燃疑虑加深。
“坐吧。”旁边的管教拉开椅子,示意林燃坐下。
林燃拉开椅子,大马金刀地坐了下去,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上,身体微微后仰,这是一个极具防御性同时也充满攻击性的姿态。
吴建明也不以为意,自然地收回手,坐回椅子上,从旁边的真皮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,递到林燃面前。
是一份委托代理协议,上面盖着红章。
“省法律援助中心特派律师?”
林燃扫了一眼上面的抬头,嘴角扯出一个嘲讽的冷笑。
“我可没申请过什么法律援助。我家里也交不起那些隐形的‘车马费’。吴律师,你是不是走错门了?”
在国内的司法环境里,“法律援助”很多时候就是走个过场的遮羞布。
“法律援助”指的是国家对于特别困难,无法请托律师服务的犯人,会指派一名援助名单库里的律师做法律援助,国家出钱,援助律师只收一点补贴。
因为没钱,一般律所都不太愿意做,基本都是司法局强压律协,律协再分配任务给各个律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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